得我欢心

又名  女王的小狐狸




有些事情在不知不觉中随着汗液的一滴一滴聚集发生了改变,比如心态,比如情感。




       C6

       上学的日子总是觉得过的很慢,但后来回忆起来好像也没有很长时间,中考就到了。


       我直接报考了学校的高中部,继续了和丁程鑫一个学校的日子。


       成绩下来后丁程鑫也结束了期末考试,趁着结果还没下来之前,我和丁程鑫开始了四处浪的日子。


       “姐,我要去聊斋。”


       “要去自己去,哪怕你说的再文质彬彬也掩盖不了它是个鬼屋这件事。”


       “这家鬼屋是聊斋主题的哎,多有文化气息,你前两天不是还在看聊斋嘛,正好深刻一下印象。”


       “书写的很含蓄的不恐怖,至于鬼屋,你要是想去就自己去我可以在门口等你。”


       “算了其实我自己也有点怕。”


       “怂不怂?”


       “那叫从心。”


       然后晕车的我就被丁程鑫拉去坐了过山车、飞椅和大摆锤。


       聪明而又机智的我选择闭眼,但即使这样从大摆锤上下来之后还是走路打晃。


       然而当我回头发现丁程鑫流鼻血时心里立马平衡了。


       不作死就不会死!


       “爽不爽?”


       “你不就能先拿张纸给我?”


       “刚进来的时候那个大型的过山车还玩不玩了?”


       “不玩了不玩了。”


       “不是你进来的时候说最后要玩那个大型的过山车当做结尾的吗?”


       “我错了行不行,我晕的难受。”


       于是我和丁程鑫一人拿着一个冰淇淋坐在过山车旁的长椅上听着其他游客的哭叫声傻乐。


       七月的夏天,即使是落日也带着不友好的炽热,夕阳下两个少年大汗淋漓,刘海一缕一缕的贴在额头上,脸色绯红,手里的冰淇淋融化为乳白色的液体滴落在滚烫的水泥地上,没过多久就销声匿迹,放肆的笑声满满都是青春期的张扬,眼尾笑出的眼泪闪着璀璨的光芒,就像十几岁的少年,固执的保留着身上的棱角,哪怕在焦灼的炽热下,也肆意的闪烁着自己的光芒。


       “回家吗?”


       “我不想回去。”


       和丁程鑫在一起的好处是哪怕天黑了不回家爸妈也不会问我在哪和谁在一起。


       “还有摩天轮没玩,玩好了出去吃东西然后逛一逛回家?”


       “不要,摩天轮只能跟喜欢的人一起坐。”


       “你最近又看了什么言情小说?”


       “你不觉得跟喜欢的人一起坐摩天轮很浪漫嘛?”


       “我突然觉得如果你以后有了男朋友的话我的日子会很惨。”


       “我估计等我有男朋友的时候,你都不知道换了几个小女朋友了。”


       “也对,毕竟没有男生喜欢你。”


       “是没有你招蜂引蝶。”


       膨一声巨响吓得我一个哆嗦。


       “看!烟花!”


       我都忘了,游乐场晚上7:00是会放烟花的。


       丁程鑫搂住我的脖子,手腕搭在我的肩膀上,下巴戳在自己的手腕上,用一种别扭的姿势看着绚烂的烟花。


       我突然认识到他已经不是个小孩子了,他已经比我高了差不多半个头,胳膊上若隐若现的肌肉隔着皮肤抵着我最致命的脉搏。他离我很近,我微微偏头就能触碰到他的脸颊;鼻腔里满是少年的汗臭味,其中隐约夹杂棉花糖的香甜;颈肩上湿黏的触感并不好受,在炎热的夏天里惹得人愈发的燥热,让人想要挣脱。


       脖子抬得太久有些酸疼,我放弃看烟花的想法四处乱看,随即发现距离我不到两米远的地方一对情侣正在旁若无人的亲吻,吓得我心脏扑通扑通的赶紧把眼神收回来看着自己的脚尖。


       身旁的人在我耳边“噗嗤”一声轻笑,却惹得我红了脸,笑笑笑,有什么好笑的。


       我挣开丁程鑫的胳膊捂住他的眼睛推着他向外走,他一边叫喊着“你干嘛烟花还没放完”一边挣扎。


       “少儿不宜,非礼勿视。”


       结果他笑的更欢了,“姐,你不会害羞了吧。”


       “丁程鑫你能不能要点脸。”我在心里默念了三遍国家爱民族爱同胞爱才忍住了想把丁程鑫推进人工湖里的冲动。


       居民楼下的路灯已经坏了快一个月了,万恶的物业依然没有动静,害的玩到天黑才回家的我们只能凭借着微弱的光芒寻找家的方向。


       或许是因为人本身就不是夜行动物,进入黑暗的空间时,便不自觉的敏感起来,小小的声音,小小的触感,都被无限放大,小小的恐惧,小小的依赖,亦是如此。


       夏夜的风带着树叶沙沙的响声拂过皮肤,汗液蒸发的同时带走了一些热量,让人感到清凉舒爽。


       或许是玩了一天都累了,平时打打闹闹的我们此刻仿佛比赛似的沉默,各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阵清凉才意识到对方的存在。


       与身体其他部位的清凉感受不同的是握在一起的汗湿的手,习惯性的牵上,汗液趁着感受器还没反应,一滴一滴稍稍的集聚在一起,等感受器把信息发给大脑时,掌心早以是湿漉漉的了,但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是何时产生的了。


       很多事情都是这样,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改变,公园里的长椅,小区里的老树,或是手背上的一块与众不同的红色皮肤,这一秒与下一秒没什么不同,这一刻与下一刻似乎也没变化,昨天与今天好像也是一样,但很久很久以后的某一天你蓦然回头,才发现长椅上锈迹斑斑,老树像所有年迈的老人一样弯下了腰,而手背上那块儿时引以为傲的红色皮肤,也被时光消除,彻底的仿佛不曾鲜艳过。


       汗液一秒一秒的聚集,距离一刻一刻的缩短,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我就这样迈入我多灾多难的高中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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