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雀

[上]




       鹿晗最近搬了家。

       这事没几个人知道。

       鹿晗的新家安落在F城的郊区。

       两层的小洋楼,在经济发达的F城也算不得别墅,外部装潢也是北欧简约风,放在周围一群轻奢风的建筑中反而显得普通。

       虽然外部装潢有些不尽人意,但内部装潢可是应有尽有,甚至可以说的上奢华:水晶羽毛吊灯,红棕色的真皮沙发,鞋柜旁摆放着刷成白色的一节节树干制成的艺术品,最亮眼的当属一进门就能看见的巨大的落地窗,占据了几乎整整一面墙,从房间里向外望去仿佛可以直接跨过墙壁进入外面的幽静花园,但即使屋外的人把脸颊贴在玻璃上,也看不清屋里人的动向。

       看来金主费了一番心思啊。

       这是鹿晗推开门看到内部布局的第一想法。

       鹿晗年少出道,至今6年依然不温不火,虽说生的一副好皮囊以至于刚出道时引起一阵轰动,但娱乐圈更新换代极快,无论你是“五千年美女”还是“三千年帅哥”,十天半个月后就会有新的热度来替代你,而鹿晗,就是被拍在沙滩上的那个。

       凭借着天生的好皮囊,鹿晗在影视圈打了不少酱油,也算是成功混了个眼熟,也成功博得了金主的青睐。

       其实鹿晗也不明白金主是怎么看上他的,不过是在一场晚会上被经纪人催促着去敬了一杯酒,隔天醒来便收到了包养合同。

       大哥,晚会上比我帅气比我出名比我想被包养的人多了去了,你是怎么看上我的?

       但是鹿晗还是接受了,毕竟自己也不想就这么被娱乐圈这片汪洋大海淘汰,难得有人愿意捧自己,何乐而不为呢?更何况这个金主长得又帅。




       赵业最近发现老板有点奇怪。

       先是听办公室的小张说公司突然入股了一个不很出名的娱乐公司,又是听助理柳姑娘说公司投资了一部影视剧,可是他不是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吗?

       而且从半个月前开始,他开车的路线从公司、应酬地点、老板家的三点一线,变成了公司、应酬地点、老板家、郊区别墅的四点一线,关键是他都不知道老板什么时候买的房子,老板不是一直跟自己的母亲住在市中心的吗?

       还有今天,从来不接触宠物的老板竟然让自己开车去鸟市买鸟!而且老板选中的那只金丝雀他怎么看都很普通,长得是挺好看,但在金丝雀的集体中普通的就像沙漠中的一颗沙子,老板却一眼相中了。

       可能有钱人的想法,我们穷人理解不了吧。

       赵业如是想。

       只是可怜了旁边苦口婆心介绍了半天名贵鸟的鸟店老板此刻一脸吃瘪的表情。

       不过很快鸟店老板又满脸堆笑,因为他家老板买了店里最名贵的鸟笼!

       赵业想破了脑袋也不明白为什么一个鸟笼能卖那么贵,因为它的栏杆上雕着花吗?

       赵业觉得这个鸟笼除了大,跟其他富丽堂皇的鸟笼比没有任何优势。

       “您可真有眼光,这鸟笼啊是用进口的上好木材打造的,纯手工制作,您别看这鸟笼看起来普通,其实这里面有很多隐藏的雕刻,迎着不同方向的光能看见不同的图案,都是一流的师傅一点一点刻出来的。”

       总之就是贵就对了!

       这么大个笼子怕是以为要养鸵鸟!

       有钱真好!




       吴亦凡最近心情不错,因为他的金丝雀乖巧听话惹人爱。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不会主动讨欢。

       金丝雀仿佛认识不到自己现在过的美好日子是拜面前这个人所赐,虽然会回应吴亦凡的挑逗,但从不会主动的鸣歌承欢。

       一般人养宠物不过是想获得狗狗亮着眼睛对自己摇头摆尾,或者猫咪把肚皮翻出来求抚摸的愉悦感罢了。

       但吴亦凡却对一只不会主动讨欢的金丝雀产生了迷恋。

       虽然他也很希望金丝雀能够那甜美的嗓音来跟自己示好,但金丝雀总是冷冷淡淡的。

       不过吴亦凡还是很宠爱他的金丝雀。

       可能男人就是喜欢这种事物,亦真亦假、亦近亦远、亦有亦无,可得又不可得的反而能引起他们的征服欲,增加对这种事物的迷恋感。反之若是触手可及,主动承欢,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的,偏会让他们感到无趣,不会珍惜了。

       金丝雀不愿主动的清冷,被挑逗时的娇羞,看似庞大的野心,容易满足的内心,每一种反差都让吴亦凡着了迷。

       吴亦凡想,或许自己就是喜欢自家宠物这种别扭的小清高吧。

       宠物的反差越大,他得到的成就感就更多,就越发的想要让宠物学会主动承欢。

       他把自己能想到的最好的一切都给了金丝雀。

       但金丝雀仿佛并不在乎这些,更没有因此主动承欢。

       看来这种事情急不得,没关系,慢慢来慢慢来。

       吴亦凡一边给笼子里俏皮可爱的金丝雀喂食一边想,嘴角止不住的上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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